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编号:2025-3)显示:
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因“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调查审查不审慎”,被厦门金融监管局处以120万元罚款。
相关负责人庄雅兰、周忠德,均被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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