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沈化财务造假案落地:四年虚增利润2.9亿,罚款1570万元
财韵洞察
2025-12-01 17: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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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7号),正式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ST沈化,000698.SZ)及其相关责任人开出罚单。

经查,该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蜡化”)通过人为调整成本核算数据、延迟确认存货等手段,连续四年(2018-2021年)实施财务造假,导致ST沈化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累计虚增利润总额达2.9亿元。

辽宁证监局决定对ST沈化及4名直接责任人合计处罚1570万元,其中公司被罚款700万元,时任董事长孙泽胜等5人罚款870万元,并对孙泽胜、李忠分别采取8年、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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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与存货双虚幻

据辽宁证监局披露,沈阳蜡化为满足考核目标,在成本核算中系统性调整原材料投入数量、半成品及产成品数量,甚至通过延迟确认存货虚减营业成本。具体来看:

  • 2018年

    虚增利润1.3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的80.44%),虚减存货5.09亿元;

  • 2019年

    虚增利润2.04亿元(占比29.4%),虚减存货0.95亿元;

  • 2020年

    虚增利润1.04亿元(占比19.14%),虚减存货5.87亿元;

  • 2021年

    则反向操作,虚减利润1.48亿元(占比70.11%),虚增存货2.91亿元。

同期,公司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亦出现异常波动,暴露出财务数据的系统性失真。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ST沈化股价报3.76元/股,总市值约30.8亿元,动态市盈率26倍。尽管公司声明称“生产经营正常”,但财务造假暴露的内控缺陷已引发市场担忧。数据显示,公司第三季度成交量仅6.35万手,换手率0.81%,交投清淡反映投资者信心不足。

值得关注的是,ST沈化自2025年10月1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若未来未能有效改善治理结构,或面临进一步监管压力。公司公告中虽承诺加强合规培训及内部治理,但其2025年前三季度财报是否已完全修正历史遗留问题,仍需持续跟踪。

高管领禁入令,24名董监高被警示

此次处罚覆盖ST沈化核心管理层。时任董事长孙泽胜因主导造假被罚款350万元并禁入市场8年;总会计师李忠因组织实施财务调整被罚款300万元、禁入4年;沈阳蜡化原总经理杨林、财务负责人冷昭甲分别被罚款120万元、100万元。此外,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管共24人因未勤勉尽责被出具警示函,相关记录将纳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深交所同日发布纪律处分决定,认定孙泽胜、李忠等人行为严重违反《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义务,对ST沈化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此番处罚凸显监管层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零容忍”态度。1570万元罚款虽触及公司市值约5%(按30.8亿估值计算),但更深远的代价在于:

  1. 信用损失

    :连续四年造假导致投资者信任崩塌,ST标签或长期压制估值水平;

  2. 高管离职潮

    :核心管理层被禁入后,公司需重建管理团队,短期稳定性存疑;

  3. 法律风险

    :若投资者提起民事诉讼,公司可能面临连带赔偿责任。

分析人士指出,ST沈化案例为A股敲响警钟——财务造假不仅触发行政处罚,更将引发连锁信用危机。随着新《证券法》实施,违法成本持续抬升,上市公司亟需将合规经营置于战略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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