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来看: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175万元;
乌鲁木齐银行昌吉分行被罚款25万元;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被罚款20万元;
相关负责人立盛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此外,对张忠辉、吴刚、刘娟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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