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韵洞察网||2026年1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公布两起行政处罚决定,对辖内两家农村商业银行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其中,江西遂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股权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通过借新还旧掩盖贷款风险、虚增存贷款等五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140万元罚款。同时,彭越、肖润根、罗根生、李晓康、裴翔等5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41万元。
此外,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换领金融许可证,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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