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韵洞察网||2026年1月12日,深圳证监局披露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025〕240 号),深圳前海聚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晓禹因私募基金业务违规,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该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两项违规情形:一是未按内控机制要求控制同日反向交易,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二是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利益冲突等可能影响其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林晓禹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私募基金从业人员,负责经营管理与信息披露工作,未恪守相关行为规范。
上述行为违反相关监管规定,深圳证监局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相应监管措施,当事人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本网站发布的信息、分析、评论及数据解读,均基于公开资料、行业研究及作者独立观点,仅作为信息分享与市场观察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推荐或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