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天富期货的违规行为主要涉及两方面:其一,互联网营销环节合规管控存在明显不足,公司合规部门未对员工建立企业微信群的营销行为实施有效监控,且个别营销人员在使用微信截图作为营销素材时,包含具体投资建议内容,却未按规定署名,也未充分揭示投资风险,该行为违反《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其二,内控管理存在缺陷,在居间人管理、员工管理相关内部制度的执行上流于形式,反映出公司与外部单位合作过程中,合规风控未能有效落地,同样违反上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依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吉林证监局责令天富期货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面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
同时,因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首席风险官韩钰昴和总经理林艳娇分别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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