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创板上市首年,诺泰生物通过一笔3000万元的“资金闭环”交易虚增收入,最终导致公司及6名高管收到高达7620万元的罚单。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诺泰)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公司因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被证监会处以合计4740万元罚款。
公司实控人赵德中等6名时任高管同时被处罚,个人罚款总额达2880万元,合计罚金7620万元。
处罚结果
ST诺泰此次收到的罚单金额高达7620万元。其中,公司主体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
6名时任高管共被处罚2880万元,包括实控人赵德中被罚款1300万元(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组
罚款金额第二高的为赵德毅,被罚500万元;金富强被罚330万元;童梓权和谷海涛各被罚300万元;徐东海被罚150万元。
这些处罚针对的是公司自2021年上市以来的系统性违规行为。
2021年12月,诺泰生物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持有许可人权益,并于12月28日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
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
同期,诺泰生物策划向浙江华贝增资,且浙江华贝支付给诺泰生物的3000万元技术转让款,其资金源头正是诺泰生物后续注入的增资款。
证监会调查认定,这笔钱本质上是诺泰生物“左手倒右手”——先以增资形式把钱打给浙江华贝,再由浙江华贝以“技术转让费”名义打回给自己。
该业务导致诺泰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这个交易的整个过程形成一个闭环资金流。诺泰生物先向浙江华贝增资,然后浙江华贝用这笔钱支付技术转让款给诺泰生物。
这种操作完全不具备商业实质,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关于“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和“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的确认条件。
为使交易显得“合理”,诺泰生物还要求对浙江华贝进行估值调整。时任财务总监徐东海参与协调第三方机构,将浙江华贝估值大幅提高,使其“看起来”有能力支付3000万元。
虚假的2021年财务数据,又直接导致诺泰生物2023年公开发行文件出现重大虚假内容。
2023年12月,诺泰生物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4亿元。
证监会指出,因上述虚增业绩行为,诺泰生物《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监管态度
当事人曾提出申辩,试图以“非会计专业人士”等理由免责。诺泰生物辩称公司向浙江华贝转让技术与公司对浙江华贝增资系两个完全独立的交易,不存在互为前提的因果关系。
相关责任人员声称自己“非会计专业人士,信赖中介机构专业判断”,已尽到管理者的合理注意义务。
证监会经复核后明确驳回这些申辩意见,指出诺泰生物向浙江华贝转让技术与向浙江华贝增资两项交易在发生时间、资金流向、交易金额等方面联系密切,整体形成资金闭环,商业逻辑存在明显异常。
“未参与、非会计专业人士、信赖中介机构专业判断等不是未勤勉尽责的免责理由。”证监会表示。
诺泰生物成立于2009年4月,2021年5月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聚焦多肽药物、小分子化药及寡核苷酸药物,是一家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相结合的生物医药企业。
在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GLP-1减肥药爆火的背景下,诺泰生物因拥有多肽原料药还曾是受市场追捧的减肥药概念股。
近年来公司业绩增长显著。2023年至2024年以及今年上半年,诺泰生物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34亿元、16.25亿元和10.48亿元。
同期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3亿元、4.04亿元和3.1亿元。
除证监会行政处罚外,上交所也对诺泰生物及上述责任人下发了纪律处分决定书。
上交所对公司及6位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并认定,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年内不接受赵德中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最关键的是,交易所五年内不接受ST诺泰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业内认为,这意味着诺泰生物五年内无法进行再融资申请。
事实上,这并非诺泰生物首次出现内控问题。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公司及时任高管赵德毅曾2次收到监管函,分别为监管意见函和警示函。
公司曾在2016年对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违反了相关规定;2019年,公司在2016年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中存在未披露关联方,关联董事、股东赵德毅和赵德中未回避表决。
随着司美格鲁肽核心分子在中国的专利将在2026年到期,各类仿制药积极筹备抢占市场,诺泰生物也在近期宣布子公司研发的2.2类司美格鲁肽片获临床试验申请受理。
然而,未来五年无法进行再融资的处罚,意味着诺泰生物无法通过这一渠道实现产能扩张,给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不确定性。
截至2025年7月22日,诺泰生物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ST诺泰”。
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明确指出,五年内不接受ST诺泰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意味着公司在未来五年将失去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的能力。
与此同时,司美格鲁肽核心分子在中国的专利将在2026年到期,诺泰生物在减肥药原料市场的竞争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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