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衡水金融监管分局出具的衡金罚决字〔2025〕1号决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冀州支行、衡水深州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分别被处以罚款20万元、30万元。
乔存宝,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冀州支行行长,因对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赵淳,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深州支行行长,因对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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